海港是怎么命名的?命名规则

海港不仅是接收货物和船舶的场所,也是地理和文化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港命名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名称,更具有深远的意义,对社会和游客产生巨大影响。

海港命名原则

根据2015年越南海事法第77条的规定(2018年该法第3条修改和补充了该法有关规划的多项条款),有关海港、近海石油港口、港湾、码头、浮动码头、水域、水域名称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 海港、近海油港、港湾、码头、浮动码头、水域、水域,由投资人、有关机关、组织提议,在规划实施建设投资项目时命名,并在使用时予以公告。
  • 名称不得与已公布的海港、海上油气港口、港口、码头、浮动码头、水域、水域名称重复或者混淆,也不得命名与其功能、名称不相符的名称。
  • 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武装部队组织或社会政治组织的名称来命名全部或部分海港、近海石油港口、港口、码头、浮标、水域、水域,除非各自机构或单位另有同意。组织。
  • 禁止使用违背本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历史、道德、风俗习惯的文字和符号命名。
根据第58/2017/ND-CP号法令,还有以下规定:
  • 海港、海上油港、港湾、码头、浮动码头、水域、水域的命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
  • 海港、近海油港、海港、码头、浮动码头、水域、水域名称需用越南语书写,可附英文名称,并以“Port port”、“Wharf”等词组开头, “Float”、“Area”、“Region”,加上项目自己的名称。
根据第 58/2017/ND-CP 号法令,2015 年《越南海事法典》运输活动管理指南对海港命名或更改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海港、近海油港、港湾、码头、浮动码头、水域、水域的命名程序,是在主管机关宣布开放海港、近海油港、港湾、码头、浮标、水域时进行的。 、水域基于投资者或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建议。
  2. 海港和海上油气港口更名的决定权限具体划分如下:
    • 交通运输部决定变更海港和海上油气港口名称;
    • 越南海事局决定更改港口、码头、浮标和水域名称
  3. 现将海港、港湾、码头、浮动码头及水域、水域、海上油气港口更名程序公告如下:
    • 投资者或经营者直接或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向越南海事局提出按照规定更改海港名称的书面请求;
    • 自收到规定的完整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越南海事局应向交通运输部提交文件,供交通运输部审议并决定变更海港或油气港口名称的请求。决定变更港口、码头、浮码头、水域、水域名称。
    • 自收到越南海事局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通运输部应审议并作出变更海港或海上油气港口名称的决定。如果交通运输部不批准,交通运输部将通知越南海事局向投资者或海港运营商发出书面通知进行相应的更名。